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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浙江美术的大发展大繁荣,弘扬改革开放的主旋律;反映青年美术特性,倡导艺术创新的多样化;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培养和扶持青年美术家,鼓励青年美术家多出精品力作。由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浙江省青年联合会、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台州市文联共同主办的“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术作品展览”将于2011年11月在浙江省台州市举办。
浙江省青年美展是省级综合性大展,不仅为青年美术家搭建了展示才华的重要舞台,更通过青年美术家的优秀作品表现了他们的创新精神、创作热情和对社会的人文关怀,反映了当代浙江美术的新发展、新特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文艺方针;遵循艺术规律,把握时代性、学术性、多元性、创新性原则;严格执行规程,实施阳光评审。优选精品力作,推出名家新人。为推动浙江美术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彰显浙江美术的特色优势并在世界美术发展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培育民族精神,建设和谐文化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办单位: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浙江省青年联合会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
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台州市美术家协会
台州书画院
台州市群艺馆
台州市档案馆
四、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吴天行 许 江 陈铁雄 吴蔚荣
主 任:胡期球 高克明 苗伟伦 王 赞
副 主 任:骆献跃 斯 力 章巧明 潘崇敏 丁琦娅
委 员:马锋辉 王 平 孔国桥 石君一 龙 翔
孙 永 池沙鸿 何业琦 陈伟年 张远帆
杨参军 杨奇瑞 林月辉 高世明 尉晓榕
詹维克 蔡瑞蓉 (按姓氏笔画为序)
展览办公室主任:骆献跃 林月辉
展览办公室成员:叶 瑛 郑士龙 鲍海斌 王贻正
五、评审委员会
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展设评委会,评委会由浙江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为保证本届大展的公平、公正,设立“监审委员会”。
六、展出方式和规模
1、展出时间:于2011年11月下旬在台州市举办“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术作品展”,届时将隆重举行开幕式。
2、展出画种; 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综合材料。
七、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展参展要求:
1、凡自2008年浙江省第四届青年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选送作品参展。
2、每位作者每画种只可展出一件作品。
3、送展作品一律在背面填写清单,应逐项填写清楚。清单将由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展办公室统一印发。
4、对各画种送展作品的时间、规格要求见附件,请严格执行。
5、参展作者年龄须在45岁以下(1966年后出生)。
八、作品评选
1、面向全省直接征稿。
2、入选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的作品,作为省青年美展的当然参展作品。
3、第五届浙江省青年美展设立评选监审委员会,监督评选全过程。
九、展览费用:
1、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展的费用,由主办单位申请财政拨款。
2、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展将向参加征稿的作者收取作品参评退件费。
收费标准分别为:
雕塑、油画、漆画、综合材料每件作品200元
中国画、版画、水彩、粉画作品每件100元
凡征稿作者在寄运作品同时将参评退件费汇至展览办公室。
十、宣传出版
1、宣传: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展征稿通知发出后,通过各市美协对全省青年美展创作进行发动。在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2、出版:出版《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术作品展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十一、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由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展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选、优秀作品证书。
4、入选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展的作者具备加入浙江省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
十二、凡有送作品参加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展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展组委会授权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展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术作品展览组织委员会
2011年7月
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附件—收件要求
画种 |
有关规定 |
收件地址、电话、联系人 |
送件日期 |
备注 |
中国画 |
1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作品自行装板。 |
台州椒江区白云山中路88号,台州书画院
邮编318000
收件人:
卢忠足(13676653566)
郑士龙( 13615769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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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展作者将作品原件送各市美协,由各市美协统一送件。
2、省直、各院校、单位,由省美协集体统一送件。
3、省直个人参展作者由杭州市美协统一送件。
4、参展及落选作品全部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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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画 |
1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作品自行装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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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画种(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综合材料) |
1、 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
2、 版画尺寸不得超过
3、 漆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高/宽)
4、 水彩、粉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高/宽)
5、 综合材料作品尺寸不得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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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
(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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